李昱霖
2024年12月03日08:50 來源:工人日報
記者近日獲悉,河北省張家口市總工會在所有縣區(qū)工會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室、配備專業(yè)調解員隊伍的基礎上,于今年3月推出“4343”調解工作法,讓勞動爭議糾紛高效快速地化解在基層。
據了解,“4343”調解工作法不僅涵蓋勞動爭議調解員應具備的4個基本條件、調解前的3項準備工作、4種調解方法,還詳細列出了調解過程中需要注意的3大事項。其中,4個基本條件要求勞動爭議調解員做到公道正派,具有專業(yè)的法律知識、溝通能力和心理學知識?!斑@4個基本條件能確保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保持公正的態(tài)度,同時運用專業(yè)知識和技巧有效溝通、化解矛盾;調解前的3項準備工作包括調解員要與當事人直接溝通,吃透案情、摸清情況、確定調解方式,為后續(xù)的調解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。”張家口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介紹。
此外,4種調解方法即在調解過程中,調解員要靈活運用建立信任、釋法明理、案例提示、先“背靠背”后“面對面”等方法,既注重調解的技巧性,又兼顧調解的實效性,使得調解工作更加靈活多變。同時,調解員還要注意履行方式、掌握尺度和服務延伸等3大事項,確保調解結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
“‘4343’調解工作法不僅提高了調解工作的專業(yè)性和規(guī)范性,還使得調解結果更加公正,為職工群眾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調解服務。”該負責人說。在“4343”調解工作法的幫助下,全市工會已經成功參與調解1100多起勞動爭議案件。